北京华夏公益基金会
凯启新生患者援助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背景
神经母细胞瘤是中国大陆地区儿童最常见的颅外肿瘤,约占儿童肿瘤的 7%-10%,每百万儿童中有 1-2 名新发患者。它多发于婴幼儿,发病隐匿,不少患儿确诊时已至晚期,病情进展快、治疗难。且治疗费用高昂,一个周期含手术、放化疗、靶向治疗等,花费可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许多普通家庭倾尽所有仍无力承担,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与病魔抗争。
项目目的
为帮助神经母细胞瘤患者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延长患者生命,使更多的患者获得更好的治疗,北京华夏公益基金会发起了“凯启新生患者援助项目”,该项目援助药品凯泽百®(达妥昔单抗β注射液)由百济神州向基金会无偿捐赠。
项目援助对象
经项目医生评估患有神经母细胞瘤,并使用凯泽百®(达妥昔单抗β注射液)进行治疗,符合项目要求且自愿通过项目平台发起援助申请的患者;
申请人需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大陆居民,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患者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
项目开展时间
项目启动时间:2025年8月1日
新患者申请入组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
项目终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届时将停止全部患者援助药品的申请和领取(临近项目终止申请援助药品的患者,如未到用药时间,患者可向基金会申请适当延迟领取药品,基金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但无论何种情况,最晚不得超过2026年8月15日领取药品)。
重要提醒:根据项目开展实际情况,援助药品发放完毕,项目将提前结束,不再接受患者申请。如果项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需终止,我们也将提前发布通知。
项目援助方案
针对12月龄及以上的神经母细胞瘤患者,自费使用4支凯泽百® (达妥昔单抗β注射液) (20 mg (4.5 ml)/瓶)治疗后,经项目医生评估可继续使用凯泽百® (达妥昔单抗β注射液)临床获益,且所有资料经项目组审核通过,在项目开展期间可援助1支凯泽百®(达妥昔单抗β注射液) (20 mg (4.5 ml)/瓶)。
完成上述援助治疗的患者,经项目医生判定需要继续治疗,如仍在项目开展时间内,患者可按以上方案(即自费使用4支,慈善援助1支)继续申请,并且严格按照项目医生评估的用药周期进行领取慈善药品,直至疾病进展或项目结束。
自费用药的发票要求:项目援助方案中所述自费使用药品的发票的开具时间必须在2025年7月1日-2026年7月31日之间,在前述时间区域外开具发票的自费药品,无法申请药品援助(针对2025年7月的自费发票,对应的购药及用药时间必须在当月)。
项目终止条件
1. 因疾病进展或经医生确认患者不再符合援助药品治疗指征或不适合继续使用援助药品治疗,将停止援助药品,并将不会补发已自费使用但未申请援助的自费药品所对应的援助药品。
2. 患者未遵守项目规范或要求。
3. 患者死亡(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或者因刑事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及收监服刑。
4. 患者将援助药品非法倒卖、销售他人、有偿转让、无偿赠与、与他人交换或者其他目的转让援助药品。
5. 患者与其授权代领人伪造、篡改、捏造申请资料或者隐瞒申报,提供不实虚假资料。
6. 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政策等因素造成援助药品短缺。
7. 患者自愿放弃援助资格。
8. 患者法定监护人书面要求停止使用项目援助药品。
9. 患者直系亲属书面要求停止使用项目援助药品,项目办与患者本人确认属实的。
10. 患者本人、直系亲属(包括法定监护人)以及其利害关系人严重干扰项目相关人员正常工作秩序。
11. 患者为了获得项目援助,向项目相关人员行贿。
12. 项目发起方通知/公告终止。
13. 项目到期终止。
14. 项目援助药品发放完毕。
15. 患者申请长期未领取援助药品(超90天)将终止援助。
项目特殊说明
1. 项目结束或因终止条件达成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后,将停止本项目所有的援助。
2. 参与本援助项目的患者因任何原因在项目开展期间内暂停用药(未按周期时间申请),如希望恢复援助,需提供项目医生开具的相关证明,且项目方不会对暂停用药期间的药品进行补发。
项目办公室特别声明
1、本项目为慈善项目,患者均须自愿参加。患者已充分理解凯泽百®(达妥昔单抗β注射液) 治疗可能产生的所有不良反应和风险,并愿意自行承担上述不良反应和风险可能导致的所有后果。北京华夏公益基金会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患者必须如实提交所有资料,凡提交虚假资料或不如实提交所需资料者,将失去援 助资格。
3、患者及家属须确保留存的联络方式畅通,以便项目办公室联系患者,如有变更,应 及时告知项目办公室。如因患者及家属自身原因导致申请、援助等延误的,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4、除项目流程规定的申请资料外,项目办公室有权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要求递交更多的 资料作为辅证。
5、本项目只对能够严格按照项目规定流程申请和领取药品的患者提供援助,因个人原 因不能按照流程要求申请和领取援助药品的患者,将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
6、患者必须按时接受医学随访并获得项目医生处方。如有任何违反项目援助规定、干 扰项目办公室和项目医生正常工作的行为,将取消援助资格。
7、本项目为慈善项目,项目办工作人员或项目医生不得对患者私自收取任何费用。如 发现上述行为,请患者立即举报。如患者或其家属有向上述人员行贿的行为,项目办公室将取消其援助资格。
8、北京华夏公益基金会对患者信息严格保密,患者的信息将不会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仅用于项目的管理,执行和审计,患者户籍或医保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查询,以及药品不良 反应的监测和管理。
9、如涉及用药不良反应,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或将相关不良反应信息和 资料披露给药品不良反应监督部门,进而对此进行跟踪和随访,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药品捐赠方的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报给相关法规部门。
10、关于本项目的任何信息均以项目办公室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项目办公室不为因误 信其他渠道信息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项目热线。
11、未按照上述项目规定执行的患者,将失去援助资格。
12、对申请和援助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患者应与项目办公室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北京华夏公益基金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3、北京华夏公益基金会“凯启新生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对项目拥有最终解释权。
14、参与本援助项目的患者因任何原因在项目开展期间内暂停用药,如希望恢复援助, 需提供项目医生开具的相关证明,且项目方不会对暂停用药期间的药品进行补发。
北京华夏公益基金会
凯启新生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